1910年,八岁的蔷薇被生父卖掉。
做了十年童养媳,丈夫病死后她被赶出家门。
她来到上海,从纱厂女工做起,被工头欺骗、被巡捕房侮辱、被同乡出卖。
但她学识字、记账、谈判,一步步成为纱厂领班。
她利用罢工潮与老板谈判,成功入股。
后又借战争期间的低买高卖,积累了第一桶金。
三十岁时她嫁给了年迈的商会会长,不是为爱,是为了一张保护伞。
会长死后,她成为上海滩第一位女性商会副会长。
晚年她回乡找到当初卖她的父亲,父亲已瞎,认不出她。
她留下一袋银元转身离去。
片尾字幕:蔷薇,上海女企业家协会首任会长,卒于1949年。